为确保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质量,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现将李飞洋见义勇为事迹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限为15天,2020年11月24日至2020年12月8日。
联系单位:中共景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电话:4222431
邮寄地址:景县景安大街243号
中共景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李飞洋见义勇为事迹
李飞洋、男、1997年11月生、景县梁集镇王指南村人。
2020年11月10日下午,景县梁集镇程庄村村民程志东开车至梁集镇前街桥头时,由于躲避对面行驶车辆,方向失控冲入河中,车辆倒翻在水里,随即河水开始渗透进车内,因安全带解不开,程志东头朝下被困在车内,水很快淹没到程志东的头部。紧急关头,正在河边务工的李飞洋,李建国及两名工人看到后立刻向桥边跑去,发现事故车辆倒扣在水里,河中污水正向车中渗透,当时车辆并未熄火,滋滋作响,随时有爆炸的可能。李飞洋不顾个人安危,衣服都没来得及脱,跳入水中进行施救,他先到了车门旁,发现车门打不开,又绕到后备箱处,用拳头砸开后备箱,发现后排座椅也弄不开,又绕到左车门处,用肘部撞击车门玻璃,将车门玻璃撞破后,在伸手掏车内门把手开车门时,左大臂被玻璃割伤,血一直不止。李飞洋顾不上伤痛,拽开车门把司机从车内拉了出来,立马拽着司机往岸上攀爬,到了岸上,李飞洋发现衣兜里的手机因进水开不了机了。在救人过程中李飞洋摔倒多次,也呛了不少污水,在李飞洋及时快速的救援下,轿车司机安全脱离危险。此事发生后,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关注,多方媒体通过不同渠道报道了李飞洋的英勇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