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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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资保证金退还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7  14:44:33 来源: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河北龙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景县阳光新居二期3#住宅楼由景县通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该工程已于2013年7月竣工并验收,现该单位已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审查,该工程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接到欠薪举报或投诉,将视为无拖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为其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联系电话:0318-6966629;  联系人:王景森 高迎伟

    公示时间:自2020年11月27日至2020年12月6日止。

 

 

                       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0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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