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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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景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拟表彰2020年度景县见义勇为先进
个人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3-04  16:40:53 来源:中共景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全县人民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美丽幸福平安景县建设,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和个人。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乡镇(村)推荐上报,县政法委按见义勇为认定标准逐一审核,下列2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提请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

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李飞洋、男、1997年11月生、汉族、景县梁集镇王指南村村民, 2020年11月10日下午,景县梁集镇程庄村一村民开车至梁集镇前街桥头时,方向失控冲入河中,车辆倒翻在水里,随时有爆炸的可能。正在河边务工的李飞洋不顾个人安危,跳入水中撞破车门玻璃,将其救出。

朱振国、男、1956年11月生、汉族、景县青兰乡朱家官村村民。2020年11月26日,朱振国骑着卖菜的三轮车途径小神冢村时,发现有一位50多岁的妇女掉入坑塘水中,朱振国跳进冰冷刺骨的水中,在近4米深的水中,将落水妇女救上岸。但由于落水时间过长,落水妇女没有抢救过来,失去了生命。

 公示时间从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20日止,现向社会公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景县政法委反映。通讯地址:景县景安大街243号。邮编: 053500,电话及传真: 0318-4222431 ,邮箱: ttxs439618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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