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按照《种养类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种养类项目按程序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后补贴情况予以公告,公告5天(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景县乡村振兴办公室,河北省景县景安大街233号。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318-8553357或12317。jxfpb2014@163.com
附件:2021年种养类产业项目县级公告.xls
景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