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
您当前的位置:

衡水市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9-10  08:50:08 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 ]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衡疫情防指办〔2022〕31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聚集的态势,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中秋、国庆节假期将至,人员流动增加、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避免发生本土疫情,最大限度减少对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让广大市民朋友度过健康平安祥和的假期,现就做好中秋、国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倡导市民朋友就地过节。为避免旅途中感染风险,倡导中秋国庆假期在本地过节、倡导非必要不返衡,尽量减少跨地市出行。衡水籍在外人员尽量留在工作、学习、生活地就地过节。确需返乡的,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鼓励驾乘私家车和错峰返乡。

二、严格来衡返衡人员管控。7日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的来衡返衡人员,要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宾馆酒店报备,或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自报。

对7日内有高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衡返衡人员,要在入衡第一落点实行“点对点”闭环转运,严格落实7天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管控要求。

对7日内有社区传播或实施一定范围静默管理的低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衡返衡人员实行7天居家隔离,第3、5、7天安排医务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其他低风险区和无疫情风险区来衡返衡人员在入衡第一落点要主动配合完成“落地双检”,实行“三天两检”,入衡后三日内不得参加聚会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并配合目的地做好各项防控措施。

对故意瞒报、谎报或不及时报备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合理安排出行计划。坚持非必要不离衡,确需离衡的,要时刻关注目的地及沿途地区风险等级和疫情形势,坚决避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和新增阳性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倡导采取“点对点”出行方式,尽量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控活动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加强公共场所常态化防控。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切实发挥防疫经理作用,严格落实限流错峰防疫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及进入人员的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及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消毒消杀、通风换气等工作,相关主管部门要履行行业管理责任,继续加强常态化巡查。

六、严格履行个人责任。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念团圆,更盼平安!广大市民朋友们,无论您身处家乡还是他乡,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行动,筑牢疫情群防群控、群策群治的坚实防线,守护好和谐稳定的美丽家园!衷心祝愿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衡水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